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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讯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联合发布了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有关规定,此次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两用物项通常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的物项,对其出口进行管制是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国际义务等多方面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清单实施的同日,一系列相关公告将发生调整。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5号公告,即《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将被废止。这意味着这些公告所涉及的管制政策、规定等将不再生效,相关企业和行业需要依据新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来调整自身的业务。
此外,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2020年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以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也将不再适用。这反映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在两用物项和商用密码等方面的出口管制政策正在不断优化和完善。
此次清单的实施将产生哪些影响?从企业层面看,一方面,企业需要仔细研究新的管制清单,确保自身出口业务符合规定,避免因违反管制规定而面临处罚。另一方面,管制清单的调整也可能为部分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会,例如在合规的前提下开拓新的两用物项相关业务领域。
从国家层面来看,新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外交利益以及履行国际防扩散等方面的义务。同时,合理的管制措施也有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两用物项在合法、合规、安全的框架内进行国际贸易。
编辑:韩鹏飞 审核: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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